ITCOW牛新网 3月4日消息,近日,包括安徽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西藏自治区、湖北省在内的多地通信管理局发布公告,敦促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涵盖App、小程序、快应用等)在今年4月1日前完成备案工作。这一要求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所做出的。

该《通知》于2023年8月发布,为App备案工作预留了10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已开展业务的App需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备案的App,将依法依规采取包括下架、关停、限制更新等在内的处理措施。
此外,《通知》还规定,自2024年4月起至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对App的备案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对仍未履行备案义务的App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那些在《通知》发布后计划开展业务的新App,则必须先完成备案手续,方可正式上线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指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以及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均不得为未履行备案义务的App提供如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任何形式的支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