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OW牛新网 12月30日消息,《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今日正式生效。该规定共8章55条,覆盖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及充电等各个环节,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秩序,同时明确了政府部门、经营者及外卖配送等相关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强化管理,规范通行与行业责任
图源:东方卫视

重点内容概览

  1. 严禁非法改装、加装与拼装行为
    • 驾驶非法改装或加装电动自行车上路,罚款200元至500元;
    • 驾驶拼装车辆上路,处以1000元罚款,车辆将被依法收缴并销毁。
  2. 非机动车道使用规范
    • 若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导致无法通行,电动自行车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但须在驶过占用路段后返回非机动车道;
    • 强调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若无非机动车道,应靠道路右侧行驶。
  3. 多次违法行为的扣车规定
    • 电动自行车若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车主或驾驶人拒绝接受交警部门通知处理的,交警部门有权扣留车辆。

针对外卖配送行业的特别规定

《规定》对外卖配送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作出明确要求,重点如下:

  • 合理设定配送时限:即时配送企业需根据交通规则合理规划任务,综合考虑配送人员的步行、等候时间,确保配送任务的合法合规性;
  • 派单管控:对于一周内发生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超速、逆行)的配送人员,企业须对其实行派单限制;
  • 企业责任与罚款:若企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或在一个月内有超过15%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处以3万元至8万元罚款,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是广州市针对电动自行车乱象治理的举措,旨在打击非法改装、超速行驶、违章通行等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同时,通过强化外卖配送行业的管理责任,也对行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一规定的施行将为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相关企业以及管理部门提供清晰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