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OW牛新网12月27日消息,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格力电器的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书近日于网上公布。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初审判决,涉及奥克斯所主张的“压缩机”发明专利。

根据判决书,此案的裁判日期为2022年8月。奥克斯公司提出诉讼,声称其“压缩机”发明专利权遭到格力公司的侵害,并要求后者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在内的共计7328.17万元。据了解,该专利最初于2000年8月申请,并在2004年9月正式获得授权,后期转让至奥克斯名下。

格力公司对此提出辩护,称涉案专利经过三次权利转移,奥克斯公司未能充分证明其在被诉侵权期间持续且完整地享有该专利权。格力还指出,其所用压缩机是从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合法购得,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如此,一审法院还是支持了奥克斯的主张,判决格力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849万元。

格力随即发表澄清声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在2023年12月对此案作出二审终审裁决,裁定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满足授权条件,因此应予以无效。最高法院进一步撤销了之前的所有判决,并驳回了奥克斯的起诉。

关于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不实信息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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