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OW牛新网12月28日消息,近日,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此案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对于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原告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涉案图片后发布在小红书平台。被告在百家号上发布文章,未经许可使用了涉案图片,并去除了原告的署名水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在辩护中表示,不确定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权利,而且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图片属于艺术领域,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原告在生成涉案图片过程中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包括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等。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和个性化表达,因此具备“智力成果”和“独创性”要件,属于美术作品范畴,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法院还指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并去除署名水印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此案为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案,对于明确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和使用规范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AI生成内容在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此案的判决结果将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指导意义。